同性夫妻、单身女、代理孕母都适用人工生殖 新法上路时间曝
卫福部修法将扩大同性、单身女性与代理孕母三对象也适用人工生育。(图/shutterstock)
少子化是国安危机,加上国人晚婚,「大龄女子」受孕不易,对于求助人工生殖采用捐卵的需求一直存在。卫福部国健署,正在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母法,研拟扩大适用对象,纳入「同性」、「单身女性」、「代理孕母」等三类,同时增订儿童权益保障,预计明年初预告,最快明年底可送行政院拍板上路。
现行《人工生殖法》中,可以施行的对象有其限制,生育权局限于传统异性夫妻,使得拥有能力抚养,且希望育有子女的单身女性,无法使用已保存之卵子进行人工生殖,必须进入婚姻关系,并取得其配偶同意,才能受术。
民众党总统参选人柯文哲昨推出最新生育政策,喊出松绑代孕,要将代理孕母纳入《人工生殖法》的政见,引发关注。
卫福部长薛瑞元今(8)日在立法院,首度松口解禁代理孕母立场,强调国健署草拟中的《人工生殖法》草案会纳入代理孕母选项,国健署随后也曝光修法方向,修法版本聚焦四大面向,分别为扩大三类对象,「同性」、「单身女性」、「代理孕母」,以及关心「儿童权益」。
国健署署长吴昭军表示,国健署过去二年半来,共召开13场专家会议,邀请相关团体及妇女、法律等领域专家讨论,针对《人工生殖法》母法,共完成初拟42条基本法条,仅剩罚则待讨论,本月会整理完毕。
吴昭军表示,由于原本的适用对象,仅限传统婚姻关系,因此同性婚姻,单身女性以及代理孕母都是原本禁止的对象,「大家都有想要的部分,也有不同反对的意见,但会异中求同。」
儿童权益部分,吴昭军表示,生小孩攸关孩子本身,根据儿少法规定,立法应保障儿童最佳权利,「不管大人需要什么,最后都是要生小孩,但是,小孩没有发言权」,因此要特别关注,要有权益保障。
至于「代理孕母」部分,吴昭军表示,法条中会要求,必须先经机构的咨询,同时要有法律文件跟契约的订定,来保护委托者跟受委托者双方的权利跟义务,包括较容易出现争议的营养费等,在契约、合约内都会明订,卫福部也会找专家来拟定范本。
修法时程,吴朝军表示,若按既定时程,于明年(2024年)第一季或第二季就会进行预告2个月,收集各界意见后,交给专家会议确认,且送性平委员会审查后,最快明年底送行政院,只要行政院同意很快,年底就有望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