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1根菸釀宿舍大火 法院判賠304萬元

王姓男子将位于新竹市的房屋出租作为工厂外籍移工宿舍,不料前年底发生火警,火场鉴定研判有未熄的烟蒂投进垃圾桶引发,屋主提告损害赔偿,向丢烟蒂的移工及仲介公司陈姓管理人连带求偿319万多元,新竹地方法院判准赔偿304万多元。

这起火警造成原告房屋2至4楼的墙壁、屋顶、卫浴设备及装修隔间、天花板遭严重毁损,2至4楼装置的5台冷气、3台洗衣机及5台冰箱,都因火灾毁损不堪使用。

新竹市消防局鉴定报告,研判起火点在2楼东侧卧室,门内垃圾桶有垃圾袋烧熔残迹,内部有丢弃的果皮及垃圾、烟蒂碳化残迹。外籍被告RIKI也指证上班前抽烟后,丢弃烟蒂到垃圾桶。

原告主张,他的房屋二、三楼出租作为移工宿舍,因被告RIKI在现场遗留烟蒂引发火灾毁损,包括房屋修复费用、房屋价值减损、财产损失及租金损失,要向移工RIKI连带仲介公司陈姓管理人员,求偿319万9776元。

法院审理时,认定起火原因为被告RIKI未确实将烟蒂熄灭引起,判决两名被告应连带给付原告304万8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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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上班前丢弃未熄烟蒂到垃圾桶,引发宿舍大火,屋主求偿319万元,新竹地方法院判赔304万元。记者胡蓬生/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