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监因易宝宏杀警坐爽牢修法 故意犯罪致死「不得遴选」

(图/中时资料照)

矫正署今天说,「外役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在遴选资格上已明确排除受刑人易宝宏所犯伤害致死罪,某媒体投书指此罪不在这次修正草案禁止遴选范畴,明显错误。

法务部长蔡清祥今天陪同总统蔡英文、行政院长陈建仁参访法务部矫正署新店戒治所(原国防部台湾军人监狱,前促转会审定之不义遗址),被媒体问到易宝宏事件时表示,外役监受刑人易宝宏在返家探视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已移回一般监狱执行,同时收回原有的缩刑优惠刑期,他一再要求矫正机关应严加监管返家探视的受刑人。

蔡清祥指出,缩刑制度是鼓励在监表现良好的受刑人,让受刑人有机会早一点复归社会更生,但若不守规定,依法也会予以取消,若外役监与一般监狱的缩刑制度有差距,法务部会想办法修正。

矫正署傍晚发布新闻稿指出,法务部拟具陈报行政院审查通过函请立法院审议的「外役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第4条第2项第1款规定「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选:一、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

新闻稿指出,即在外役监遴选资格上已明确排除易宝宏所犯伤害致死一罪,修法完成后乃不得遴选;但今天某媒体投书指伤害致死罪不在这次修正草案禁止遴选范畴,明显错误,为免外界误解,特予说明,以正视听。

矫正署官员补充表示,行政院去年9月22日通过的外役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后,已将草案送到立法院审议,目前修法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之外,还有许多立法委员提出的版本。

现阶段有针对不同的版本做汇整及比对,基本上以行政院版本为主,后续待立法院开议后,期许在逐条审查时,经党团协商形成修法共识,尽速三读通过完成立法程序。

全案起于,台北市夜店杀警犯易宝宏去年3月移监到武陵外役监,缩刑速度比在一般监狱快,日前被查到违规,不只移到花监,连过去所获得的缩刑优惠,也全部取消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