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劃設 高市:保障既有土地使用權益
「国土计划法」新制即将正式上路,高市府都发局今天表示,高雄市政府已完成国土功能分区划设,并强调既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益将受保障,不会受国土功能分区划设影响。
高市府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今年8月7日已将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提交内政部,并经11月26日内政部国土计划审议会专案小组会议讨论达成共识,内政部初步同意高雄所提方案,后续将提国审会大会审议。
都发局表示,高雄市土地未来将分为国土保育地区、海洋资源地区、农业发展地区及城乡发展地区,因计划范围包含东沙环礁国家公园,约60%范围为国土保育地区、30%范围为海洋资源地区,农业发展地区与城乡发展地区仅约10%左右。
目前都市计划土地,在国土计划实施后,仍依都市计划法规定管制,原则上不会受到影响;有差别的是在非都市土地,未来国土计划功能分区发布后,将无法透过个别开发计划申请变更国土功能分区,必须透过计划检讨才可变更分区。
都发局长吴文彦说,国土计划对于地方资源分配、划设为农业发展地区的土地利用限制、民众的土地利用需求,仍须持续与中央共同研议配套措施,市府也会持续办理说明会议,向民众科普国土计划内容。
至于土地使用权益问题,都发局表示,主要涉及农地的土地使用价值及预期变更价值,前者不受影响国土计划影响,后者不是国土计划主要规划考量。
都发局指出,既有合法使用权益未来还是会继续保障,农牧用地可继续做农业生产使用,建筑用地未来也可继续做住宅使用,而符合「农业发展条例」及「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规定的土地,仍可依规定申请兴建农舍使用。
都发局强调,国土计划实施后,须留意的是,目前非都市土地可透过土地誊本知道使用分区及使用地,未来誊本将不再显示这些资讯。
民众要知道土地的国土功能分区,除可透过网际网路查询,或洽询土地所在县市政府,未来民众也可向县市政府、地政事务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请纸本通知书,或可选择线上方式申请下载通知书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