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與助理製換臉謎片 法院再判賠5女各50萬

网红「小玉」朱玉宸与助理庄炘睿,利用深伪技术合成受害者脸部到色情片牟利,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再判2人须赔偿5名女性精神慰抚金各新台币50万元。全案可上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检警调查,朱玉宸与庄炘睿利用人工智慧深伪技术(Deepfake)合成119名被害人脸部制成色情影片,自民国109年7月起到110年10月共牟利逾1300万元,其中包括无党籍高雄市议员黄捷、民进党立委高嘉瑜与网红艺人郑家纯等受害。

新北地方检察署依涉犯妨害风化、个人资料保护法与加重诽谤等罪起诉,新北地院依个资法119罪宣判朱玉宸5年6月有期徒刑、庄炘睿3年8月有期徒刑,都可易科罚金;新北检认为判决过轻,且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已上诉。

另外,有21名受害者附带要求民事赔偿,其中黄捷及另名空服员去年获判赔100万元,还有女YouTuber获判赔新台币50万元。

本案5名女性主张,自己都是具影响力的网红或实况主,朱玉宸与庄炘睿行为已使她们蒙受焦虑情绪及严重精神创伤,因此请求2人连带赔偿5人各新台币500万元。

朱玉宸未出庭,仅具状抗辩表示,虽透过深伪技术编辑猥亵影片营利,但目的不是故意侮辱、贬低对方人格名誉,且散布对象仅限注册会员,没故意外流,观众也知道这些影片不是真的,他没有侵害名誉权恶意;庄炘睿则没到庭说明,也未具状陈述。

法官认为,纵其特定群组内会员知道这是深伪技术制作的影片,但基于网路快速传播特性,平台会员以外的人看到受害者脸部特征会有混淆之虞,并导致大众对受害者产生从事色情影片印象;更何况这些受害者具一定知名度,朱玉宸与庄炘睿侵害受害者名誉、肖像等人格权,判2人须赔偿5名女性精神慰抚金各新台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