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换脸A片海捞1200万判囚5年入监 法院再判小玉赔6女185万

▲小玉「换脸A片案」判刑定谳入监。(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网红小玉(本名朱玉宸)接受网友汇款客制化台湾知名女性变脸A片,包括多位网红、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黄捷都受害,他也借此海捞1200余万元。今年5月间他遭判刑5年定谳,并入监执行。有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诉讼,求偿500万元,高等法院审理后,总计判决小玉须赔偿185万元。可上诉。

检警单位在2020年底接获多名被害人报案求助,指称自己遭人变脸后,成为A片女主角,严重影响声誉。检警深入追查,查出百万YouTuber的网红「小玉」朱玉宸,涉嫌与庄姓助理合作,在推特(Twitter)、Telegram设立「台湾网红挖面」等粉丝团与群组。他们以注册会员的方式,由会员付费购买利用「深伪Deep Fake」AI技术合成的换脸A片。

检方于2021年10月间搜索小玉的工作室与住家,并带回小玉与助理2人侦讯,讯后小玉获得交保。全案2022年3月间侦查终结后,检方认定共119人受害,包含鸡排妹郑家纯、脱口秀演员龙龙、网红白痴公主、奎丁、蕾拉等女艺人、网红;此外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受害。因此检方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加重诽谤、妨害风化等罪嫌,对小玉、助理2人提起公诉。

案经法院审理,最高法院于今年5月间维持二审见解,将小玉犯下的不得易科罚金之刑判刑5年定谳,得易科罚金之刑判刑1年8月;庄姓助理则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罚金。小玉入监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诉讼,纷纷求偿。

其中有6名被害人在刑案部分二审审理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6人主张自己都是拥有大量粉丝、具影响力的网红,此等换脸影片于网路流传,使自己易遭误认拍摄性隐私影片,侵害名誉权,因此请求小玉与助理连带赔偿500万元。

高院审理后,认定小玉2人确实需负担赔偿责任,但针对被害人调查其损失时,这6名女子并未提出有关其身分、经历、社会广知程度及资力等相关证明。高院只好根据小玉总上传之换脸影片数量,来衡量6名女子名誉权受侵害的程度,并根据6人提出的报税所得资料,认为6人分别被上传3、4、3、5、11、10部影片,因此分别判准20万、20万、20万、25万、50万、50万,总计判赔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