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取货被告「间接毁损」律师:1情况才算犯罪
律师指出偶尔网购不取货,不会构成「间接毁损」。(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现在的人喜欢网购,有些会选择超商或虾皮取货却忘记去领,一名网友近日在虾皮下单,忘记去超商取货,被卖家提告「间接毁损」。对此「巴毛律师」陈宇安解释,忘记取货并不会触法,除非是「多次在同一家店下单又不取货」,才构成犯罪。
巴毛律师近日在脸书表示,许多民众遇到卖家威胁「不取货就提告」的状况,但民众若只是单纯忘记取货,或就只有一次未取,又或者是生病、出国导致无法如期取货,都不会构成间接损毁。
巴毛律师指出,如果是多次在同一店家买东西,又故意不取货,才会构成间接损毁,像是有人故意点披萨,送到门口却说不要、恶意弃单,或把餐点指定送到不认识的人家中,这种行为重复2、3次,就构成间接毁损。
根据北巿法务局消保网指出,消保法第19条规定「一般网路购物,消费者有7日犹豫期,可在到货前,或取货后7日内解约退货,不构成犯罪」,而有些网路卖家为了对抗消费者行使7日解约权利,会在网页公告「下单后不得取消订单」,「如不取货须赔偿商品价格、来回运费、人事成本、包装费、网站手续费、仓库放置费、律师诉讼费及本公司所有营业损失」等。其实卖场这些规定已经违反消保法,所以其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