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学习有保障 家长学生更安心
其中规范重点有六项,一、 明定契约应载明优惠总价,并以优惠总价为本服务之计费基准:避免企业经营者提供消费者以「优惠价格」购买主服务课程,退费又以「原价」计算已使用之课程比例,明定契约授权使用费为双方约定之优惠价格,保障消费者退费权益。
二、 明定赋予消费者贷款偿还之抗辩机制,包括:(一) 付款方式如为企业经营者居间介绍签订消费借贷契约,企业经营者无法提供服务时,消费者可检附文件申请止付贷款余额。
(二) 双方如终止或解除本契约,消费借贷契约亦同时终止或解除。(三) 企业经营者不得将其与消费者签订之消费借贷契约(价金请求权)让与第三人。
三、 明定服务品质瑕疵消费者得主张赔偿或终止契约,包括:(一) 服务品质有瑕疵,消费者得请求赔偿。(二) 瑕疵情节重大达三次以上且未修复更正,消费者得请求终止契约退费,并加计违约金。
四、 明定企业经营者应负担履约保证责任:授权使用费预付期间逾一年且预付金额超过新台币五万元者,就超过金额部分,企业经营者应提供信托、金融机构、同业互保或公会联保等履约保证。
五、 明定终止契约与退费规定,包括:(一) 消费者得随时通知终止契约。(二) 退费方式得约定按已提供服务比例结算,或按定期定额(阶梯式退费)方式退费返还。
六、 明定不得记载预付费用购买点数或堂数之使用期限,及企业经营者不得以自动续约扣款方式延长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