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安全距离又被逼车 他路怒了!拿枪射对方下场出炉
赵男不满未保安全距离又被逼车,竟拿空气枪射对方的车辆。(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市一名赵姓年男子,前年(110年)10月6日晚间8时许,驾驶自小客车搭载刘姓男子,从中坜区中华路往桃园方向行驶时,赵男不满傅姓男子驾驶小客车,不仅未保持行车距离还疑似逼车,因而对傅男心生不满。
赵男在中坜区中华路1段与忠孝路口时,怒拿「空气枪」朝傅男车辆右前叶子板射击,导致钣金多处凹陷毁损,右前A柱也凹陷,傅男并未因此被拦下,赵男竟抓狂,直接将车斜停在傅男车前,阻止傅男驾车离去。
检方依犯刑法第304条第1项之强制罪、第305条之恐吓危害安全罪、第354条之毁损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赵男行为同时触犯强制、恐吓危害安全及毁损等罪,应依刑法第55条规定,从较重之强制罪论处。
法审酌,赵男在公路上公然以空气枪射击,恐吓傅男并逼使其停车,赵男犯行对于傅男危害程度甚大,毁损犯行所生损害程度,且犯后未赔偿傅男,日前以法简易判决处刑,赵男犯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