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師表...台中名校女老師飆罵五字經 辱同僚賤人、妓女下場曝

台中某名校高中林姓女老师和同校另1名女师细故口角,林当众在教师办公室辱骂1字经、5字经,还指控对方向老师、同学散布她被强奸,并口出「贱人」、「妓女」等语,被害女老师不甘受辱坚持提告不愿和解,法院审酌林女犯罪情节、无前科等,依诽谤罪判她拘役30日,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女(42岁)2023年3月10日中午在校内办公室时,和另1名女老师因细故吵了起来,林就当众称对方指使高中同学散布她被人强奸、向其他老师说她被强奸,并称女老师勾搭自然老师狼狈为奸,在校内散布她不孕的消息。

林女当时还称,女老师过年到她住处骂其家人,甚至朝对方飙骂1字经、6字经,并以「贱人」、「妓女」等字眼羞辱,女老师认为自己人格、社会名誉遭贬损,报警坚持对林女提告。

检方讯时,林女坦承有提及女老师到处说她被强奸的消息,自己也口出1字经等辱骂,包括被害女老师,现场其他老师也均目睹作证,检方认为林女同时涉犯公然侮辱、诽谤罪嫌,2罪想像竞合,侦结从重依诽谤罪嫌起诉她。

台中地院审酌,林女仅因职场细故,不思理性沟通,竟在校内教师办公室以不实言词诽谤、以不雅秽语羞辱同校老师,严重贬损对方评价、名誉,也造成女老师心里相当程度伤害。

法院考量,被害女老师不愿意和解,但衡量林女没有前科、素行尚可,审理时已经全部坦承犯行,并根据一切情况后,依诽谤罪判林女拘役30日,得以科罚金。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