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2萬元放話炸屋、斷手腳 判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郑姓男子向曾男催讨2万元欠款,到曾的爷爷家没找到人。曾的爷爷打电话给孙子,郑男恫吓曾男「要我把你家砸掉是不是?」、「我把你手脚打断」等话挨告。法官认定郑男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郑男2022年12月间借给曾男3万元,双方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曾男在2022年12月21日先还给郑男1万元,但剩余欠款2万元未依约如期偿还。

郑男2023年1月3日带着姜姓少年到基隆市暖暖区,曾男的祖父住处找曾男讨债。曾的祖父告诉两人孙子不在家,郑男与姜姓少年心生不满,用脚踹曾家大门、机车和门口桌子等物品,并向恫吓曾男祖父,「我今天没把你家炸掉,我包起来。」

曾的祖父心生畏惧,当然打电话给曾男,电话接通后,郑男透过电话对曾男说,「你要我把你家砸掉是不是?」、钱拿来、我把你手脚打断、不还钱你就吃子弹、把你家客厅砸掉等话。

郑男扬言隔天还要再来曾的祖父家,曾姓爷孙担心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受威胁报案。警方通知郑男和姜姓少年到案说明,两人承认涉案,将全案送办。检察官侦查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郑男,姜姓少年另由少年法庭裁定。

法官审理后指出,郑男在检方侦讯及法院开庭时都坦承犯行,并与曾姓爷孙证述内容大致相符,且有现场监视器画面撷图、监视器影音档译文、派出所员警工作纪录簿资料佐证,足认自白与事实相符,认定犯行,依恐吓罪判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郑男向曾男催讨2万元欠款时,恫吓曾男「要我把你家砸掉是不是?」、「我把你手脚打断」。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郑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