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管法》纳碳费征收 环团吁提高诱因
各行业排放占比合计147.5百万吨占全国总排放量51%
环保署自2020年起启动《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法,该法将修改为《气候变迁因应法》,除将2050净零碳排目标明确入法,碳费征收也成了修法重点。环保署表示,碳费的设计除了要鼓舞产业愿意投资,事业及各级政府也可提出自愿减量专案,透过换取减量额度形成碳交易市场;环团则认为课征金额「须让企业有减碳诱因」。
碳税或碳费是「碳定价」一种。据了解,我国规画每吨碳费100元,资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清衍表示,这数字与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差距甚大,但各国环境、产业结构不同,不宜粗糙比较。且日本、新加坡每吨碳定价仅3到4美元(约80到110元台币),台湾若订为100元也未较邻近国家低。
黄清衍认为,碳定价应订在企业能够负担的最大效益或效率,若过高恐怕让企业不愿意落实减碳,甚至无法获利,进而倒闭,就失去意义。
台湾环境规划协会理事长赵家纬表示,欧盟计划每公吨征收60欧元,约新台币1800元,新加坡已经明订2024年征收每公吨500元。我国碳费费率须阶段性调整,这样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会有更多弹性,而费率订定的原则应明确入法,例如不应低于亚洲邻国等,环保署应定期提出费率评估报告。
前地球公民基金会副执行长蔡中岳表示,2023年欧盟碳关税试跑后,我国碳费如何与之对接还有讨论空间;但无论开征的是费还是税,课征金额一定要让企业有效减碳。
环保署气候变迁办公室主任蔡玲仪表示,事业及各级政府也可自行或联合提出自愿减量专案,执行后可申请碳权减量额度;可用于环评承诺抵换及新设排放源增量抵换,透过京都议定书当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或国内的抵换专案方法学来计算,经查核后才会发给减量额度。
环保署长张子敬表示,《温管法》修法草案2月已呈报行政院会,目标是本会期送进立院,希望朝野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