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功引渡回台首例 外交部:展现跨国打击犯罪决心
外交部。(资料照)
刘姓嫌犯于2017年间因涉及电信诈骗案于波兰遭逮捕拘留,后于2023年11月获波兰法院裁定同意引渡及波兰司法部长签署引渡令批准引渡刘嫌回台受审。成为我国首件请求外国政府协助引渡人犯回台的成功案例,外交部感谢波兰政府提供的协助。
刘嫌因涉及电信诈骗案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2017年遭逮捕拘留后,大陆随即向波兰请求引渡,并获波兰各级法院审核准予,不过刘嫌向欧洲人权法院(ECHR)申诉,欧洲人权法院并于2022年判决认定将刘嫌引渡至大陆受审将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所规定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对待之虞。
嗣后,外交部、法务部、驻波兰代表处及台中地检署互相保持密切联系,于去年2月依台中地检署要求,依照我国与波兰2019年签署、2021年2月23日生效的《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由法务部向波方主管机关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并于去年11月获波兰法院裁定同意引渡及波兰司法部长签署引渡令批准。刘嫌也于今年1月15日抵台。
对此,外交部指出,本案为我国与波兰签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后,双方深化司法合作的具体展现,也诚挚感谢波兰政府提供的协助与合作,诚盼透过本案展现政府严厉打击跨国犯罪决心,及确保全球公共安全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