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波蘭引渡電信詐欺犯嫌返台受審 法務部指首例:彰顯緝捕外逃犯嫌決心
法务部根据与波兰签署的司法互助协议,上月15日将涉及电信诈欺案的台籍嫌犯刘宏涛引渡回台,创下我自外国引渡通缉犯返台的首例;法务部今天表示,引渡案彰显我国缉捕外逃犯嫌的决心,是与波兰签署司法合作协定的具体成果。
法务部表示,我国2023年2月向波兰提出请求引渡案,在波兰历经9个月的法院审查程序及司法部长行政审查程序后,同意将刘引渡回台接受司法审判。
刘宏涛2017年间因涉电信诈骗案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于波兰遭逮捕并予拘留,大陆地区随即向波兰请求引渡。
波兰各级法院审核后虽准予引渡至大陆地区,不过,刘宏涛向欧洲人权法院申诉,法官2022年判决认定,如将刘引渡至大陆恐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对待之虞。
法务部在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确定后,积极与外交部、驻波兰代表处及侦办案件的台中地检署联系,去年2月依台中地检署请求,再依据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向波兰主管机关正式提出引渡请求,要求将刘引渡回台。
2023年11月法务部获波兰法院裁定同意引渡刘回台,我接获同意引渡通知后,与外交部、台湾高等检察署、台中地检署、驻波兰代表处及刑事警察局多次开会研商执行方案。
法务部表示,引渡案在驻波兰代表处、刑事局安排下,警方派员自台远赴波兰执行接返戒护勤务,上月15日将刘解送抵台,随即解送台中地检署归案。
据了解,台中地检署收案后,虽声请对刘羁押禁见,但未获法院裁准,台中地检署为防止刘嫌逃亡,谕知对刘施以科技监控。
法务部表示,我国与波兰2019年完成签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协定于2021年2月23日生效,内容除引渡外,尚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实务见解分享;法务部说,波兰同意刘宏涛引渡案,为2国司法合作奠下坚实基础。
图为法务部。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