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续加班12天,申请调休却被开除。人事经理说:我是在帮你

老王45岁,在公司当技术员已经有9年了,当年还是老板派了副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竞争对手那里把他“挖”过来的。

副总一年后就离职单干了,老王的月薪也一直停留在10000元,眼看新入职的年轻人工资都达到了12000元,他有些坐不住了,就向老板提出加薪。

老板把人事经理叫来,当面让他在制度范围内关照关照老王,没想到人事经理一口拒绝,表示公司的薪酬体系不能随便打破,如果想加工资,只能通过加班这个途径解决。

老板有些不高兴,说道:“你们自己谈吧,以后这种事别来烦我!”然后就走了。

老王觉得通过加班来涨薪是可以接受的,于是他就向人事经理请求,要求周末安排加班——周末加班的人比较少,他一边加班,一边摸鱼,人事部那帮不懂技术的人怎么看得出来?

而且周末加班按200%计算加班费,而平时加班,只能按150%计算加班费。

没想到人事经理看出了老王的小心思,没有同意他周末加班,而是说可以安排他延长每天的工作时间。

老王不乐意了,因为技术部经常加班到晚上9点,公司都没给过加班费,这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怎么算?

人事经理冷哼一声:我管不了那么多,只能认晚上9点以后的工作时长。

老王心一横:罢了,不就是熬几天夜吗,看在钱的份上,我认了!

人事经理临走时,丢下句莫名其妙的话:老王啊,别光顾着钻研技术,多学学我们,再看看管理方面的案例。

老王一愣,觉得人事经理真是多管闲事——你们有什么可学的?学你们怎么拍领导马屁?

技术部除了老王,都是95年以后出生的年轻人,这些小技术员有自己的业余生活,就算公司给加班费,也不愿加班,所以老王的“加班”申请很容易就获批了。

一连两个星期,老王都加班到凌晨一、两点,虽说比较辛苦,但想想多出来的2000多元,心情就宽慰许多。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公司突然出台一项制度,所有加班都不发放加班费,只能安排调休,一时引起很多人不满,老王气愤地带头去人事部“讨要说法”。

人事经理把桌子一拍,说道:“这项制度已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工会也同意了,你们有本事就去告!”

众人一听,这“程序”都走这么完美了,还怎么说啊,职工代表和公司工会里面全是老板的亲信,算了。

只有老王还是不服,说:“这不对啊,我怎么觉得这制度是专门针对我的啊!”

人事经理拍了拍老王的肩膀,说:“没人针对你,你也没这个资格。别瞎猜了,这是老板的主意,谁都改不了,你还是申请调休吧,我可以给你多放些时间。”

老王是个比较乐观的人,转念一想,能安排加班调休的公司已经是良心企业了,就这样吧,以后不加班了。

他当着人事经理的面,统计了这些时间的加班总时长,一共是60个小时,人事经理给他折算成了8天的调休,先休5天,剩余3天等过节的时候再补休。

这样一安排,老王可以拥有2个7天“小长假”,比“假日办”的节假日调休方案合理多了。

老王比较满意,说我明天就休假,然后转身就走,人事经理叫住他:“你怎么那么糊涂?要书面申请调休,把理由说清楚,不然得算旷工!”

老王哈哈一笑,说:“我故意的,就想看看你讲不讲良心,提不提醒我!”

人事经理微微变了脸色,苦笑着摇了摇头。

几天后,还在休假中的老王突然收到一封邮政快递,里面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他旷工5日,现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并且不付经济补偿金。

老王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老板,没想到老板直接就挂了,再打过去,就是关机提示。

老王愤怒地来到公司,闯进了人事经理办公室。

老王质问人事经理:“我都已经申请调休了,怎么算旷工?”

人事经理不紧不慢地说道:“你是申请了,但我没批,老板也没批准啊!你以为你是谁?”

老王意识到上了人事经理的当,他怒火中烧,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凄然问道:“我那么信任你,你却这样害我,良心不痛么?”

人事经理冷冷一笑,说道:“如果帮了你,我就要滚蛋。”

老王明白了——这件事如果没有老板授意,人事经理没有理由针对他设这么复杂的套路。

他想起人事经理曾经提醒过他,要多学习学习管理方面的案例,这其中当然也包含了一些职场套路。

既然中了套路,那就“愿赌服输”,自己有技术在身,还愁找不到工作?

老王想开了,看都没看人事经理一眼,转身就要走。这时,人事经理突然叫住了他。

“你真不知道?我这是在帮你啊!”人事经理的表情似乎有些惊讶,淡淡地说道。

什么意思?老王不解地回过头来。

原来,老板之所以不给老王涨工资,是因为他认为老王“只值这个价”,当老王提出涨工资的时候,老板已经决定要赶他走了。

但是辞退老王需要10万左右的经济补偿金,老板不想付这个钱,所以授意人事经理“不择手段”,务必“零成本”辞退老马。

人事经理深感老板的绝情,决定帮老王一把,并且让老板付出额外成本,于是顺水托舟,设计了这个套路,顺利将老王辞退。

但是在此过程中,人事经理在细节上也做好了充分准备:

其一,当老王申请调休时,人事经理只批准日常延时,而不批准周末加班,是有目的的。因为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和解释,“休息日”(常见的就是周末)加班可以调休,不付加班费;而工作日延长时间、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不管是否安排调休,都应付加班费。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老王的时薪是57.47元,60个小时的加班费约1800元。

其二,像老王这样连续加班12天,明显需要休息的情况,公司对于其调休申请“审而不批”是违法的,剥夺了职工的正当休息权利,公司以“未批准调休”作为旷工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公司凭此开除老王,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正常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也是2N,至少有18万元。

老王听了人事经理的解释,不禁恍然大悟,但也很生气:“不管怎么样,我也是失业了,这不到20万的赔偿管几天?”

“这样的老板,你还为他卖命?”人事经理不屑地说道,“记得咱们以前的副总不?他当大老板了,前些日子,我就和他联系好了,咱们带几个骨干,一起投奔他去!”

老王一听,又明白了一件事,不由笑道:“亏我们老板还把你当心腹,原来你小子是卧底啊,绕那么大弯,是在逼我走吧?你们这些干人事的,就是心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