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町国宾戏院「好玩放火」50人逃 21岁男判3年6月
▲犯下国宾戏院纵火案的林敬扬今出庭聆判。(图/记者张曼苹摄)
西门町国宾戏院今年5月间发生火警,50名看电影的民众紧急疏散,警方发现起火点在影城3楼厕所,怀疑遭人纵火,调阅监视器后在网咖逮到涉有重嫌的21岁男子林敬扬,林辩称「因为好玩才纵火」。台北地院今宣判,依公共危险罪6罪,各判林1年2月、窃盗罪部分判7月徒刑,应合并执行3年6月。林男今出庭聆判,对于判决结果没意见。
检警调查,有窃盗、毁损前科的林敬扬除了在国宾戏院放火外,还曾在大亚百货厕所、台北车站厕所涉嫌纵火,至少犯下3起纵火案,且在放火后林男还会假扮成民众在旁观看,今年5月12日林男在北市大亚百货地下停车场厕所内,以打火机点燃滚筒卫生纸后逃逸,同月15日又在捷运淡水线的厕所内犯案,17日则选在西门町国宾影城内纵火。
林男当时落网后供称,他独自从云林北上找工作,但台北工作难找,无聊时会到处走走,第依次纵火是突发奇想,看到别人在扑灭他放的火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感,才会再度纵火刷存在感,他本身与影城没有恩怨,只是因为好玩才纵火。
▼林敬扬当时在戏院厕所内放火,造成50名看电影民众匆忙逃离。(图/记者柳名耕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