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臀又偷車 任職大學的他辯稱精神狀況差判拘役
印度籍的沙达在大学任职,去年10月21日骑乘脚踏车,经台南北区东丰与胜利路交岔路口,见名女子停等红绿灯,趁其不备之际,伸手摸臀后即闯红灯逃逸,事隔6天又在长荣路三段人行道偷走脚踏车,他庭呈书面陈述致歉,觉得很羞愧,法院依性骚扰及窃盗罪判应执行拘役80日。
沙达坦承是监视器画面撷取照片中骑脚踏车者,指当时精神状况很差,不记得有无碰到女方身体。方告上法庭,他庭呈书面陈述,表示想要道歉,对所发生的事觉得很羞愧,请对方原谅他做过的这些事情。
沙达另案于警询中坦承窃取脚踏车,但又在检方侦查中供称,无法确定他是否为监视器画面中骑走脚踏车者,反控警方逼他做笔录,当时有问警方可以保持缄默吗,但警方一直叫他讲话。
据调查,案发时,沙达大学任职,校方对他涉性骚扰一事,也召开性平会进一步调查,厘清全案原委。
检警调查,沙达去年10月21日下午2时许,骑乘脚踏车行经北区东丰路与胜利路交岔路口时,见女方与其男友在路口等候红绿灯,认有机可乘,骑脚踏车经过女方身旁时,乘其不及抗拒之际,伸出左手抚摸其右臀后即闯越红灯逃逸。女方及男友见状立即报警处理,员警到场后,男友发现沙达骑乘脚踏车返回该交岔路口附近,立即告知员警查获。
同年月27日晚间8时许,沙达徒步行经长荣路三段侧人行道,见一辆市价4千元脚踏车停放在该处未上锁,且无人看管,徒手窃取该脚踏车得手后骑乘离去。学生事后发现脚踏车遭窃,报警处理查获,扣得该脚踏车返还学生。
台南地院审酌,沙达乘女方不及抗拒而触摸其臀部,侵犯身体隐私,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观念,造成女方心理惊恐不安;又不思循正途赚取财物,随意窃取他人财物,致他人平白蒙受财产损失,破坏社会治安。
法官考量沙达终能坦承犯行,愿意向女方道歉,确有悔意,犯后态度尚可,但未与女方达成和解,审酌相关情状裁量刑度。
台南地院考量沙达于审理程序终能坦承犯行,并表示愿意向女方道歉,犯后态度尚可,但未与女方达成和解而取得谅解等一切情状,认他犯性骚扰及窃盗罪应执行拘役80日。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