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營老闆性侵男童 毀人一生賠200萬元
新竹县一名14岁男童去年8月参加夏令营却惨遭夏令营陈姓负责人伸狼爪,连续2晚以天热为由要求男童脱裤睡觉,再趁机对男童口交,造成男童身心受创,遭男童母亲求偿300万元精神慰抚金,新竹地院法官判陈姓负责人应赔偿200万元。
男童母亲指控,营队负责人陈姓男子8月14日举办夏令营暑期活动,晚间分配露宿帐篷后,以天气太热,在帐篷内睡觉容易中暑为由,要求参加的少年及儿童将外裤脱掉睡觉,男童与表弟一同参加夏令营,因此也脱裤睡。
没想到陈男利用男童熟睡之际,在帐篷内把男童内裤拉下,用嘴巴含住男童的下体趁机性交,男童虽然在睡梦中惊醒但又不敢反抗,只能假装翻身,没想到隔天晚上,陈男又再次对男童「吸鸡鸡」,吓得男童惊醒。
法官认为,陈男未尽责照顾参加夏令营的未成年人,竟为满足自身性欲趁男童熟睡之际趁机性交,严重残害男童身心健康及对人伦秩序的信赖,男童所受心理创伤难以想像,更对即将迈入青春期的男童未来身心发展形成无法抹灭的阴影,严重影响其未来对人的信赖及对性的健康正常观念,更对男童未来人格发展恐有诸多负面影响。
由于男童是由母亲独力扶养,事发后男童母亲在精神上也感受莫大痛苦,无时不深深自责未能将孩子保护好,自责情绪更影响家庭生活及工作,夜半人静时甚至无法阖眼入眠。
法官判决,陈男故意对未成年的男童乘机性交、侵害男童的身体和贞操,还造成男童母亲在精神及情感受到伤害,应分别赔偿男童160万元、男童母亲40万元,合计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