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麻煩…怕督導無帳過期軍品空軍上士載回家 判刑5年4月

空军防空暨飞弹第792旅一名刘姓上士,将花莲营区内「有物无帐」、价值13万余元的油漆、发电机等维修保养用的军用器材、料件,私自搬回家中仓库存放,花莲地院法官考量侵占的军品已全数遭扣、也未查出刘有私用或变卖情事,酌减其刑,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刑5年4月,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刘已于事发后退伍。

花莲地院判决书指出,刘姓上士是保修组副组长,负责单位车辆保养维修,从2018年起,驾自用小客车将花莲县内营区内的油漆、水箱精、变速箱油、横拉杆零件、机油滤心、电子接点清洁剂、发电机等料件,还有军便裤、腰带、数位迷彩防弹背心、头盔等军品分批载回自家库房藏放。

2022年7月刘发现有人在脸书贴文影射部队人员疑将申请的军品私自带出营区藏放家中,担心曝光,征得不知情的刘姓友人同意,将这批公用器材移到友人位于花莲市租屋处藏放。后续经调查局东部地区机动工作站循线追查搜索,起出这批器材,刘姓上士于同年11月1日退伍。

全案审理时,刘姓上士否认意图侵占,表示这批物品有些是前手留下的无帐务品,有些是过期废品,部队不能存放,他怕麻烦,也怕被督导,才载回自家库房,坦言「当时没想这么多」,也表示有时营区有维修需求,车子零件申请不出来,就可以派上用场。

刘的辩护律师也称,此案基本上为「有物无帐」的物品,刘姓上士为规避军中繁琐报销流程及装备检查督导查核,才带回家中,但从未取用,甚至在军中车辆维修有临时需求时,还将部分军品携回军中使用,且部分零件无法使用于民车,可见刘主观上没有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的意图。

花莲地院合议庭法官认为,国防部针对军品及军用器材的增减、保管、移转及报废,都有相关作业程序可遵守,刘不循正常作业流程将办理补入帐,却擅自载到营区外自家库房存放,相当可议。另一名不知情提供花莲市租屋处供刘藏放物品的刘姓友人无罪。

刘姓空军上士将无帐、过期的军用料件带回家,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刑5年4月。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