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设籍花莲 花莲11/5日至11/30日开放捡拾漂流木
▲花莲11/5日至11/30日再次开放捡拾漂流木,限设籍花莲 。(图/记者王兆麟摄)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受梅姬台风侵袭影响,花莲地区海滩出现大量漂流木,经前次开放捡拾后,海滩(岸)上仍剩余为数不少之漂流木,花莲县政府于11月5日起至11月30日再次公告开放设籍于花莲县居民捡拾,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
花莲县政府依据「处理天然灾害漂流木应注意事项」,公告崇德隧道口以南至奇莱鼻灯塔、北滨公园范围(含美仑溪出海口)、,口至花莲县及台东县界海滩(岸)及县管河川开放捡拾。另欲捡拾清理县管河川,须事先向县府建设处申请,并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民众捡拾漂流木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如发现具国有、公有注记、烙印者,捡拾后应通报花莲林管处或县府保管,切勿于非公告捡拾区域及时段捡拾漂流木,以免触法。
县府农业处长罗文龙提醒民众,公告时间内县府设置检查站,民众如拾得贵重木请至县府(花莲市府前路17号)设置之林产物检查站办理登记检查,相关公告内容可查询花莲县政府全球资讯服务网、农业处全球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