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選案 3前高官為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求情
香港示意图。图/ingimage
香港迄今最大宗国家安全案件泛民主派初选案进入罪行成立者求情(减刑答辩)阶段,据报导,认罪的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获3名前高官为他写求情信。
中央社综合港媒报导,辩方8日在庭上透露,3位前高官为胡志伟向法官写求情信,指胡志伟为人温和理性,备受各界尊重;他们是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及副局长邱诚武,以及劳工及福利局前局长罗致光。
据报导,胡志伟的辩护律师还在庭上表示,胡志伟没有提倡「揽炒」和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即使违反颠覆国家政权罪,也只是「积极参加者」,应判较低刑期。
香港国安法规定,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法官在今年5月30日的判决中指出,首被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是计划的大脑及主要推手。
戴耀廷等人发起初选的目的,是要获得立法会「35+」议席,即议席过半,逼政府回应「反送中」运动所提出的「五大诉求」。
戴耀廷也提出「揽炒十步曲」,包括无差别否决政府拨款,而根据基本法,财政预算案如果两次遭否决,行政长官(特首)就要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再否决预算案的话,特首就要辞职。
2020年7月11至12日,在泛民组织民主动力的主导下,泛民一连两天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由选民参与投票,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后因疫情延后一年)泛民代表,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取得过半数议席。
2021年初,警方拘捕了53人,其后起诉其中47人,包括戴耀廷、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大部分人不获准交保外出,至今被收押约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