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迄今最大宗國安案 3前高官為認罪胡志偉求情

香港迄今最大宗国家安全案件泛民主派初选案进入罪行成立者求情(减刑答辩)阶段,据报导,认罪的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获3名前高官为他写求情信。

综合本地媒体报导,辩方昨天在庭上透露,3位前高官为胡志伟向法官写求情信,指胡志伟为人温和理性,备受各界尊重;他们是前运输及房屋局(部门已分拆)局长张炳良及副局长邱诚武,以及劳工及福利局前局长罗致光。

据报导,胡志伟的辩护律师还在庭上表示,胡志伟没有提倡「揽炒」和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即使违反颠覆国家政权罪,也只是「积极参加者」,应判较低刑期。

香港国安法规定,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法官在今年5月30日的判决中指出,首被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是计划的大脑及主要推手。

戴耀廷等人发起初选的目的,是要获得立法会「35+」议席,即议席过半,逼政府回应「反送中」运动所提出的「五大诉求」。

戴耀廷也提出「揽炒十步曲」,包括无差别否决政府拨款,而根据基本法,财政预算案如果两次遭否决,行政长官(特首)就要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再否决预算案的话,特首就要辞职。

2020年7月11至12日,在泛民组织民主动力的主导下,泛民一连两天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由选民参与投票,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延后一年)泛民代表,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取得过半数议席。

2021年初,警方拘捕了53人,其后起诉其中47人,包括戴耀廷、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大批立法会前议员,包括杨岳桥、区诺轩、胡志伟、毛孟静、范国威和郭家麒等,大部分人不获准交保外出,至今被收押约3年。

这起案件自2021年3月起进入审理程序,期间有31人认罪,16人否认控罪。今年5月30日,16名不认罪的被告中,14人罪成,其余2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表示会就其中一名罪名不成立者提出上诉。

「初选」举行期间,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曾发表声明,谴责戴耀廷等人和民主动力组织「初选」,目的是要推翻特区政府,夺取管治权,是公然挑战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

时任特首林郑月娥曾警告,所谓「初选」的目的,是要阻挠政府所有政策,这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国安法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是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本地最大一起国家安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