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條還有「女皇陛下」、「總督」字眼 港府擬修訂
香港部分法条中还有「女皇陛下」、「总督」等字眼, 香港立法会大会22日就《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进行首读,港媒则指,法条直到香港主权「回归」近27年后才修订,姗姗来迟。中新社
香港立法会大会22日就《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进行首读,草案建议就多条条例作出修订,删去过时及已不适应香港宪制地位的条文字眼,包括「女皇陛下政府」、「总督」等。港媒大公文汇网评论指出,直到香港主权「回归」近27年后,市民才赫然发现多项法例还带有「强烈殖民色彩」的字眼,是一次姗姗来迟的修订,超乎香港市民与英国人的意料。
根据草案,「女皇陛下政府」、「总督」、「维多利亚」、「立法局」等与英国管治香港相关的法律字眼均会废除,例如《邮政署条例》(第98章),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建议废除「英国邮政署署长」的提述,并建议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取代「总督会同行政局」;以「特区政府」取代条文中的「官方」(英文文本内的「Crown」)。
香港律政司代理司长张国钧22日表示,律政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提交《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以综合条例草案的方法,对多条条例有效率地作出修订,且是属于轻微、技术性及无争议的修订,但有助于更新或改善现行的法例,这样可以免去为每一条只涉及少量修订的条文,逐一申请提交法案档期的需要。
他续称,自上一部条例草案在2020年获立法会通过后,港府认为现在有需要再提出草案,以对不同条例作杂项修订,更借这个机会对一些不切合香港宪制地位的提述,在多条条例中作出简单、直接的适应化修改,并以综合方式废除若干条例当中过时条文或提述。
张国钧表示,条例草案分为15部分,建议修订大致可分为两组,第一是不含法律适应化的修改,共处理约20条主体条例及12条附属法例。其次是含有法律适应化的修改,共处理约19条主体条例,及44条附属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