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预演声使男出言恐吓遭起诉 今逆转无罪确定
听到校庆预演声抓狂,男打1999投诉遭恐吓罪起诉,台北地院判刑2月,但台湾高等法院逆转改判无罪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段姓男子自称不喜欢听到住家隔壁的国小,因校庆预演发出的鼓声及声响,他打电话到台北市政府投诉,说如果校方未改善要亲自到学校并拿菜刀,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吓公众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段男提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没有恐吓犯意,改判无罪确定。
高院认为,段男因国小校庆预演噪音问题,而以强烈语气要求北市府人员代向国小反映并要求改善,且他有留下联络电话,以供市府人员核对身分及联络之用,如果他有言词恐吓健康国小师生之意,大可隐匿其联络方式,以避免遭查缉,何须留其真实联络电话?
高院指出,纵使段使用之文字可能过于耸动、偏激,然其用意仍属于被告个人意见之表述,借此抒发对国小噪音问题之不满,难遽以认其主观上确有恐吓公众之故意,况且他坚称未要求市府人员将「如果未改善,将亲自到学校,带着菜刀」一语转知国小校方,没有恐吓的故意。
大学毕业从事服务业的段男,不满2020年11月12日某国小举行校庆大会活动制造噪音,当天下午2点多,他拨打1999市民专线,出言恫称。
段说,自己是国小附近大楼住户,因国小校庆预演鼓声扰民,要求见学校校长反映未果,希望该局人员向学校反映,若未反映改善,将亲自前往学校并拿菜刀。
台北市政府不敢大意,通报国小教务主任尽速处理,并请警方加强巡逻,通报校安系统,校方也提起告诉。
北院考量段男只因邻近国小校庆预演的活动噪音未见相关单位积极处理而有不满,即恐吓公众,使公众因此感受到不安与恐惧,公共秩序遭受破坏,所为实值非难,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段提上诉后,高院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