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确幸!车主不小心重复投保强制车险 最多可拿回382元
▲民众小确幸!汽机车强制险重复投保撤销,未来修法后最多可拿回382元。(图/pixabay)
金管会保险局今(23)日表示,民众常出现重复投保强制车险的情况,依法撤销第2张保单时,须收公路监理机关相关费用及保险公司业务费用,未来修法完成后,只需要付前者,因此汽车险费用1年最多可拿回382元、机车险最多可拿回118元,以减轻车主重复投保所造成的损失。
为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第3条及第5条所定「不歧视」原则,以及减轻重复订立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契约的要保人负担,行政院今天第3699次院会通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这次修正重点在于为了有利车主权益及避免实务作业纷争,要保人重复订立本保险契约者,要保人或保险人撤销生效在后的保险契约时,保险人返还的保险费,修正为仅扣除「健全本保险费用」。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健全本保险费用」指的是给付给公路监理机关的相关查询、传输等费用,其中汽车险每张是5.86元,机车险一年期每张3.53元,而2年期则为4.35元。
王丽惠指出,每年汽机车强制责任险到期前都会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续保通知书,过去曾发生车主的家人拿单子缴费,但车主本人不知道又去投保,出现重复投保的情况,或是车主想换另一家保险公司,前后就有2张保险契约,单是2018年汽机车重复投保的保单就有逾2万件。
未来民众若出现重复投保的情况,王丽惠也说,不同保险公司的汽机车险投保时间重叠部分,到第一个契约到期为止,都可申请撤销,举例来说,车主若在1月1日投保A家保险公司的汽车险,期限到12月31日,但如在3月1日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期限到隔年的3月1日,这时由于重复投保,依法规定重复期间可申请撤销,也就是3月至12月期间的强制险可完成撤销。
此外,过去撤销重复保单,除了会收一笔公路监理机关相关查询、传输等费用,还会收一笔付给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因此汽车险一年约为381.94元,机车险一年期117.47元、二年期249.10元,王丽惠指出,若未来修法完成后,重复投保的车主申请撤销保单的退费,就不用扣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
换句话说,车主不小心重复投保,依法撤销生效在后的保单时,未来只要扣约3至6元的公路监理机关相关费用,不用再扣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因此汽车险部分,一年最多可拿回382元,机车险最多可拿回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