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强制车险 可多拿回382元

强制车险小心重复投保第二张保单,未来退款可以多一点。金管会表示,常有民众因故重复投保强制车险,过去取消第二张保单时,要扣「健全本保险费用」加上「保险人业务费用」,未来只扣4~6元健全保险费用,即民众可多拿回177~382元不等。

行政院会已通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近期即会送立法院审查,金管会表示,这次共有四大修正,即一是修正主管机关名称;二是为达节能减碳的,且警察拦检稽查时,不是以张贴标章作为查核是否投保强制车险的依据,所以删除交付保险标章的规定

三是为有利要保人权益及避免作业纷争,重复投保强制车险,要保人或保险人撤销生效在后的保单,保险公司返还的保险费,修正为仅扣除「健全本保险费用」;四是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所定「不歧视」原则,将本法所定「残废」修正为「失能」。

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常见民众可能在强制车险到期前,接到续保通知,家人即代为缴费续保,但自己之后又再次缴费,或改投其他保险公司,造成重复投保了二张强制车险保单,如2018年就有2万多人重复投保。

民众在保单重复期间申请撤销第二张保单,过去第二家承保保险公司就是退「健全本保险费用」与「保险人业务费用」,如汽车强制险就是扣5.86元加381.94元;机车强制险一年期退费要扣3.53元加计177.47元,二年期就是扣4.25元加计249.1元。未来若完成修法,重复投保强制车险的民众申请解除保单的退费,单张就只要扣4~6元,不再扣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就是可以省177~382元。

王丽惠亦表示,现在有电子式保险证平台,保险公司输入要保人资料时即可查证保户是否有重复投保,同时强制车险有资讯作业中心,现是委托保发中心,会定期查核,若发现保户重复投保,就会通知第二家承保的产险公司,通知保户撤销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