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生技研发投抵 门槛不调高

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重点

经济部、财政部近期密集协商「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即新版生技医药条例)」最后两项重要子法,双方终敲定研发投资抵减适用条件。两部会官员皆表示,将采用经济部意见,维持旧版规定,生技厂若要适用25%的研发投资抵减,其研发费用支出占比必须达到「总营业收入净额的5%」或「实收资本额的10%」,草案预计在本周预告,最快7月正式上路。

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新版生技医药条例,在母法上路后,财经两部会着手讨论八项子法,最重要的「研发费用支出比例」近期终于敲定细节。

经济部认为,为鼓励厂商多研发,应沿用旧版条例,生技厂若要适用研发投资抵减,研发费用支出占比须达总营业收入净额5%或实收资本额10%,但财政部却希望能将5%、10%两比例同步调高,也就是提高适用门槛。

财政部原本担心会有「挂羊头卖狗肉」情况发生,想透过提高适用门槛把关。经济部官员表示,由于经济部另新订有「生技医药公司审定办法」草案,会用比较严谨的条件去审查适用公司,会从公司业务范畴审查,要被认为是「生技医药公司」就一定要通过要件审查,才能进一步成为适用对象,近期已与财政部达成共识,力拚本周预告子法。

工业局官员表示,「生技新药公司研究与发展及人才培训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在新的修正草案中将更名为「生技医药公司研究与发展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因新版生技医药条例中,人才培训已内含至研发支出内,其余大部分关键内容都已和财政部有共识,与旧版相同。

官员进一步说明,考量旧有公司还在租税优惠期限内,如果调整门槛,不仅会出现「双轨」,也可能让这些尚未赚钱的公司无法适用新法,因此希望条件不要更动、维持同样优惠。

加上母法纳入数位医疗、创新技术平台等公司,希望沿用旧版门槛,鼓励更多公司投入。官员说,修正草案进行最后文字调整,预计下周预告,约7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