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園自治條例出爐 新北議員:稽查人力仍是考驗
新北预告订定公园自治条例,让公园管理更法制化。图/新北高滩处提供
公园抽烟、管理乱象不断,但新北市过去因为没有明确主管机关,导致管理困难,新北市农业局日前公告「新北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是六都最后一块拼图,主管机关确定是农业局,但由农业局委托公所就近管理,不过市议员陈世轩指出,新北辖内1000多座公园,若由各公所经建课人员稽查,仍缓不济急,应讨论出完善规画与配套。
新北市农业局十月预告订定公园管理自治条例,内容包含主管机关、管理机关及相关权限,还有相关服务设施、捐赠与认养程序,另对民众在公园内吸烟聚赌、违规驾驶等大众关切禁止行为,均有纳入条例中明订,未来议会审议通过后,可透过公园管理自治条例开罚。
陈世轩指出,新北市自升格以来一直仅有「新北市公园管理办法」来管理公园,这14年来,并无新订任何相关自治条例,尤其面对民众于公园内抽烟情况,只能依「烟害防制法」由主责的卫生局人员稽查开罚,实际上则多倚赖民众检举,以今年为例,针对新北市辖下1000多座公园,卫生局仅收到182件检举案,成功开罚件数114件,稽查与执法能量远远不足应付实际状况。
陈世轩表示,公园管理机关「得将权限委托区公所」,当初向局处了解时,民政局尚未知悉被授权各地区所人员执行开罚、取缔工作,15号民政局长林耀长才证实,往后公园抽烟取缔与开罚,都将由各区公所经建课负责。
陈世轩质疑,以现阶段的区公所人力,未来恐怕无法负荷公园管理与取缔的工作,以新庄区公所为例,整个经建课只有20多人,「连公园都不只二十座」,质疑民政局是否有足够人力,呼吁农业局与民政局应该展开沟通协调。
卫生局长陈润秋指出,烟害防制法有母法,对于公园范围有严格规定,透过自治条例,可以依照主观机关来认定,也因此可以将周边公园延伸处,都能以自治条例规范,较有弹性。
农业局长谌锡辉说,上月29日公告,11月中旬会送府内法规会审议,市政会议通过后,再会送议会,合法性、正当性都能充分讨论,尊重审议结果,景观处也将持续增加人力;民政局长林耀长则说,会再来讨论相关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