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点火去晦气」全身烫伤! 保险公司:故意行为不赔...结局曝
▲新北市吴姓男子为去晦气在家以酒精点燃却意外打翻致全身起火,保险公司认其行为故意拒理赔惨挨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新北市1名吴姓男子「过火去晦气」在家点燃酒精灯,不慎打翻后全身起火,导致头颈部、胸腹、背部及四肢2至3度烧伤,送医入住61天,他出院后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故意行为」拒赔,吴男一气之下告上法院。法官勘验影片,发现事故当下无法预见会发生意外,判保险公司须赔168万544元。
吴男主张,他于2022年7月26日在租屋处发生烧烫伤意外入住医院,出院后交齐证明文件交给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却以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构成除外责任,拒绝给付,决定一状告上法院。
保险公司抗辩表示,据契约约定,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包括自杀及自杀未遂)所致的疾病或伤害而接受手术或住院诊疗者,不负给付各项保险金责任。
保险公司还提出吴男理赔申请书佐证,吴在申请书中表示「用电土测试燃点做新型烤肉发生意外」,于事故当日马偕医院病历则记载「在家酒精灯打翻后全身起火」,另当天公司、警察访查结果,警察也说是吴男自己点燃酒精灯,足见吴男对于事故发生供述不一,发生过程容有诸多疑义,且吴男所称为了「过火」而点燃电土的动机缺乏逻辑,对于电土是由何人准备、拍摄影片等过程,也与证人描述不同,很难认定意外而给付。
况且,「电土」主要成分为碳化钙,具备相当危险性,虽然吴某可能不是故意要引发火灾来造成伤害,但他的行为本身已经有很大的风险,而他对这个风险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因此应该对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
法官勘验吴男提出点火受伤的过程录影光碟发现,他当时将俗称为「电土」碳化钙铺置于地板上,蹲在电土旁,手持喷火枪点燃电土,却于点燃瞬间,不慎遭火势烧及身上所着之衣裤而全身着火,马上站起恐慌奔逃,不断高喊「救一下!救一下!」,廖姓同学立刻拨打119,足见吴男是在点火过程中遇到,不是因为疾病而引起的突发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契约中对「意外伤害事故」的定义。
法官认为,根据影片无论其点燃电土的动机是「过火去晦气」、「烤肉」还是其他原因,电土是谁准备的、拍摄影片的设备是由谁提供的等细节问题,都不影响吴男在点燃电土的过程中,意外被火烧伤的客观事实;而保险公司也未能提供证据来证明事故符合契约中的免责条款,认吴男要求全额支付保险金请求有理,判保险公司须赔168万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