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小学营养午餐弊案 更一审判决出炉
曾获校长最高荣誉「教育部卓越领导奖」的前树林国小校长叶振翼更一审遭判3年7月。资料照片
号称「教育界最大丑闻」的新北市中小学营养午餐弊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将前安和国小校长赵荣景等人,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等罪各判刑2年2月到4年4月不等刑度,行贿,的业者、欧克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慕柔判1年2月,获宣告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更一审将时任校长的芦洲国小柯份判刑4年、二重国小刘创任判刑1年10月、安和国小赵荣景判4年4月、树林高中张世明判4年2月、树林国小叶振翼判刑3年7月、埔墘国小吴玉美判刑2年、义学国小萧道志判4年2月、江翠国中黄耀辉判2年4月。
新埔国小校长张万隆2年2月、新兴国小校长张崇仁3年7月;获判无罪的是前网溪国小校长潘教宁、林口国小校长萧茂生、中和国小校长傅育宁、集美国小校长吴永裕。
这起台湾杏坛最大丑闻爆发于2011年间,当时因中和区积穗国小发生营养午餐的餐桶长蛆事件,新北地检署主动侦办,查出有10家团膳厂商于年度投标前涉行贿校长,得标后另依师生用餐人数支付回扣,换取供餐不被刁难或出现缺失时能大事化小。
检方侦结后,共有38名中小学校长涉贪遭起诉,一审认定31名校长收贿、1名泄密,共有32名校长被分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4名校长被判无罪、2名校长案发后死亡,判决公诉不受理,一审宣判后,3名校长未上诉已告确定。
二审斥责涉贪校长们收取贿赂败坏教育风气,有损国民对教育、师道的尊崇,对曾茂山等28名校长及2名主任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上诉后,大部分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