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自助选物贩卖自治条例二读 经发局:有条件可夜间营运
新北自助选物贩卖事业自治条例 有条件可夜间营运。(叶德正摄)
新北市议会22日二读通过《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其中业者反抗最大的「住宅区的夹娃娃机店,不得在夜间10点至早上8点营业」,修正为业者拟定夜间管理计划,并报经发局审查通过后,使得营运。全案将待三读过后,预计明年9月上路。
新北市议会今审查《新北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议员对于第七条规定,对于娃娃机营业场所位于住宅区者,不得在晚间10时至隔天上午8时营运争论多时,认为这项规定对产业发展影响甚钜。
国民党新北市议员周胜考指出,业者营运在前,自治条例订定在后,业者都已经投资下去,市府却订定六都最严格的管理法规,没有弹性,反而可能造成新兴行业没落。
周胜考认为,法条应该给业者申请或申诉管道,例如可以提出安宁计划,看是要请人去顾,或如何在这段时间把声音降到最低,由经发局管理单位核准后继续营运。
经发局长何怡明指出,因时间规定有很多讨论,为了兼顾整个营运管理及促进住宅区安宁与安全,法条修正为业者只要拟具夜间管理计划,就能在夜间营运。
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陈明义指出,经发局是否有能力每间都审查,后续又该如何管理,如此开放,自治条例恐怕有订跟没订一样;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陈仪君则说,相关审查标准也应该跟业者清楚说明。
何怡明说,计划审查经发局在疫情期间都有执行过,业者提出的管理营运计划,有包括噪音管制等内容,也希望夹娃娃机店业主间能够成立联防系统,保障住宅区治安问题。
由于规定影响规模大,法令实施时间也引发议员争论,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李余典说,希望给业者多点时间,看是要跟房东讨论,或是另觅地点,希望把公告六个月后实施改到明年9月上路,获议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