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冰箱坏了..烧掉电器行 波及无辜判杀人未遂再赔钱
▲高等法院判决林姓男子,仅因不满冰箱没更换,纵火烧电器行,需赔偿371万元。(图/记者季相儒摄)
宜兰一名林姓男子在前年到电器行买新冰箱,回家使用后认为买到坏的要求换货还恐吓,电器行老板多次表示会派人教怎么操作,没想到林男竟放火烧电器行,火势蔓延波及其他无辜店家。去年林男被依杀人未遂,判刑5年6个月定谳;高等法院上午再判须赔偿371万元。
前年4月,住在宜兰的53岁林姓男子,到电器行买新冰箱。但回家后又打电话到电器行,抱怨冰箱故障。连续几日都向电器行要求更换,但老板认为应该是不会操作,强调会派人上门教学,即便真需要更换,也得待总公司派人鉴定。
不满无法更换冰箱,林男多次电话恐吓「大小死亡」,5月初,更再加油站买了25公升无铅汽油后,光天化日跑到电器行纵火。火势蔓延迅速,还好电器行老板夫妻目睹,逃出后报警也通知附近住户逃命。火势不但烧毁电器行内大批家电,还波及隔邻的店家。
警方循线逮到林男,电器行提告并求偿599万元。林男供称,是电器行明明卖他瑕疵品,却不让他更换,逼得他放火,但没有杀人故意。
最高法院在2016年依杀人未遂罪嫌,判决林姓男子5年6个月刑期定谳。赔偿部分,高等法院认为电器行的求偿金额过高,判林男须赔偿371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