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就想刺人?中壢夜市竹籤怪客隨機傷3女 法官判拘百日

去年农历年前中坜观光夜市惊传竹签伤人事件,短短半小时内,陆续有3名女游客的大腿、臀部遇袭,其中有名被害女子左大腿甚至有穿刺伤,落网的刘姓瘖哑男子坦承「心情不好就想刺人」。桃园地院简易判决,依3次伤害罪判应执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罚金10万元。

犯罪事实指出,这起骇人听闻的随机攻击事件发生于2025年1月24日晚间8时30分至9时间,42岁刘姓瘖哑男子一手拿着爱心劝募告示掩护,另一手则持竹签,趁着桃园市中坜区新明路观光夜市人潮拥挤,利用被害女子逛街、放松戒备之际,分别朝陈姓、杨姓及罗姓等3名素不相识女子臀部、大腿部位突袭。

分别造成3名各自跟着友人开心逛夜市,在喧闹摊位间移动时,突然感受臀部与腿部疑似遭电击般地剧痛,回头却见不到可疑人士,检伤惊见受伤部位正流血,陈姓女子左大腿遭刺穿,形成穿刺伤;杨姓女子左臀部遭刺伤,罗姓女子则是右大腿擦挫伤,这种随机伤人的暴力行为,随即在夜市引发恐慌。

中坜警方根据被害者提供的手机录影截图与现场监视器,迅速锁定刘男身分并将他逮捕归案,刘男在警询及侦查中均坦承不讳,犯案动机竟仅仅是因为「心情不好」,于是随机寻找目标泄愤。

桃园地院认为,刘男虽是领有身心障碍证明的瘖哑人士,但是品行恶劣,曾犯妨害性自主、窃盗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多项前科,且经法院论罪科刑执行完毕的纪录,明知法网却在公众场所持竹签攻击素不相识无辜女性,造成她们极大生理痛楚与心理不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被告具瘖哑身分与本案无关,不予减刑。

法院审酌,刘男曾有窃盗、妨害性自主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前科,素行非佳,又趁被害3人于夜市行走逛街不及防备之际,在人潮众多夜市随机持竹签攻击素不相识之人,行为非常不可取,考量被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未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量处适当之刑。

42岁刘姓瘖哑人士去年元月24日晚间8时30分至9时,因心情不好竟手持竹签随机刺伤3名女观光客,桃园地院简判,依3次伤害罪判应执行拘役100日,得易科。图/翻摄网路

42岁刘姓瘖哑人士去年元月24日晚间8时30分至9时,因心情不好竟手持竹签随机刺伤3名女观光客,事后遭受害女子录影搜证,果然发现他的右手上有只竹签。图/翻摄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