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容移代金不流通 不利都市發展
内政部2020年修正都市容积移转办法,容许开发商采容移捐地与代金两种方式,但规定只能在同一都市计划区运用,不能跨区作为建设经费。但市区地价贵,开发商多捐代金,原县区土地较便宜,捐地的居多,形成县区有地没钱、市区有钱没地。且代金来源集中在市区、高铁特区,地方政府碍于法令无法视地方需求调度,代金不能流通,造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不利都市全面发展。
内政部考量,如放宽代金用途在公共建设费,将影响私有公设保留地地主等待以代金取得其土地所有权的权益;另考量各主要计划区发展不一,避免大量容积集中移入部分地区,影响发展均衡,所以没有采纳市府建议。
中央顾虑,私人未征收的保留地,近年已开始盘点针对需求不高的保留地展开解编,如有需求可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报用地取得计划。
但台中市的状况颇特殊,2011年升格后,原县区急需建设,目前存在明显城乡差距、待缝合问题,县区议员常抱怨,明明有容移代金,市区已吃不下,为何不能统筹到县区运用?强调台中建设不应有差别待遇。
市府无法统筹运用容移代金机制,不能优先完整开辟市政需要的公共设施,造成县区没有工程费用,公设无法开辟的情形。足见容移代金应放宽到以城市为概念,作最好的运用。
台中是直辖市,又是新兴发展区域,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宜松不宜过严,以免造成市府资金浪费、都市发展不均衡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