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招商引资?江西省出台指导意见
人民网南昌11月27日电(记者时雨)招商引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日前,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招商新格局,重塑招商新模式,完善政策新体系,强化招商新支撑。
《意见》中鼓励开发区成立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推行“政府+公司+专业机构”联动招商。引导开发区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构建主导产业明确、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链条完整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海西等重点区域的紧密联系,纵深承接产业转移。依托境内外商协会、专业机构、中资驻外分支机构,招募“投资江西”全球合作伙伴,构建触达全球的招商网络。鼓励各地组建熟悉产业发展趋势、精通项目流程、具备谈判技巧的专业化招商队伍。
在重塑招商新模式方面,《意见》中提出,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更新细化“四图”“五清单”,开展目标化、清单化精准招商,增强“链主”项目聚合力,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动和支持设立创投基金、赣商发展基金等市场化基金,吸引各类基金集聚,为优强项目提供基金支持。持续打造“投资江西”品牌,精心组织世界绿发会暨绿博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活动周、赣商大会、飞行大会、赣台会等重大经贸活动,集聚海内外各类优势资源,有针对性开展项目洽谈、对接活动,深化投资合作。创新“科技+产业”招商模式,发挥省科创基金作用,大力招引科技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落地企业、机构牵线搭桥招引关联企业,加强与异地商协会、知名高校校友会、赣籍院士专家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组织来赣考察、洽谈活动,深化交流合作。
《意见》中提出,要规范地方违规实施财政奖补、税费优惠、土地优惠及违规举债、过度配置资源等招商引资不当行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存量。抓好境外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减免税等相关税收优惠鼓励政策的落实。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各地要用好用活人才政策,服务“1269”行动计划。鼓励开发区、链主企业打造人才集聚地和项目孵化器。紧扣产业链突破升级瓶颈和技术弱项,梳理所需人才和技术清单,谋划引进专项人才,推动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引进。全面梳理赣籍人才和在赣各类人才,建立并动态更新人才库,实现人才带动项目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