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儿童医院都计变更案 内政部都委会审议通过
▲儿童医院建设一案攸关桃竹竹苗地区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图/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24日召开第954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竹市政府所提市立儿童医院都市计划变更案,同意修正主要计划书内容,将「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回归细部计划规范。
新竹市政府表示,本次系本案暨2019年6月18日召开内政部都委会第948次会议后再次提会审议,今日由沈慧虹副市长、陈章贤秘书长率领市府卫生局、都发处、交通处及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一级主管列席报告,并由陈章贤秘书长代表向大会简报说明。简报中除针对前次会议决议及人民陈情意见中,有关BOT招商过程之合法性予以回应说明外,亦向大会说明儿童医院兴建之必要性及本次变更之理由,经与会委员听取并经大会同意通过。
新竹市卫生局表示,本案于2017年BOT公告预览及公开招商之文件中,「投资契约草案」即订有营运单位得视营运规划需求,依都市计划法等相关规定提出都市计划变更之规定。营运单位考量儿童医院除了原核心任务及以竹竹苗儿童医疗中心为发展设立目标,更需结合产科(高危险性孕产妇妊娠)提供1条龙妇幼医疗服务,故需增加2倍早期疗愈医疗空间,服务范围包含竹竹苗3县市妇幼医疗需求、更完整医疗照顾资源,纳入未来50年儿童医疗、科技设备、行政空间、教学及研究等需求,并将增设特殊医疗照护空间,如婴病儿特殊医疗照护空间、基因及生殖医学、高危险妊娠医疗空间、早期疗育示范中心等,爰依契约及都市计划法相关规定提出本次都市计划变更。
都发处强调,今日内政部都委会通过之主要计划案,系依都市计划法规定,将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回归细部计划规范。本案于都市计划变更及环境影响评估法定程序中,均落实民众参与并透过说明会、公听会及现勘等与当地居民充分沟通,所有意见均依规纳入审议通盘讨论,并依照契约内容及都市计划法规定变更容积率,所有行政程序均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法定审议程序(含环评、交评及都市设计审议)中,仍将就民众团体陈情及二级都市计划委员会委员所提意见详予讨论、修正实质规划内容。
新竹市是幸福儿童城市,此项重大建设攸关本市甚至桃竹竹苗地区儿童医疗服务需求,民众殷殷期盼医学中心级儿童医院能早日启用,市府期盼获得民众支持,及早享受更完善的儿童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