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义民中学解聘多位教师 教育部:若教师未违教师法 应予续聘

教育部国教署发函新竹义民高中,若教师未违反教师法规定,应予续聘。(林志成摄)

新竹县私立义民高中近日突然解聘多位教师,校方解释是因为教师单方面删除、修改聘书条文所致。不过教育部今表示,教师如未有教师法规定之不续聘情事,学校应予续聘,国教署28日函请义民中学说明,并请学校安排这些老师暑假及开学后的课务事宜。

一名自称是新竹县私立义民高中的高二学生在脸书社群代发贴文,指控校方近日将数十位名教师以不合法程序解聘。

义民高中声明,有关112年学年教师聘约发放事宜,经部分教师单方删除、修改应聘书所附服务规约内容后掷回学校,而与学校所发放聘约内容有不一致情事,且删除修改内容非学校同意,可认部分教师拒绝应聘,是以112年学年学校与部分教师间未能成立聘任关系,因此是聘约不成立,并非学校「开除」、「不续聘」。

教育部表示,依《教师法》规定,教师聘任后,有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违反聘约情节重大等情事,应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核准后,予以解聘或不续聘。据上,教师如未有教师法规定之解聘、停聘、不续聘等情事,于聘期届满前,应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续聘之。

教育部表示,依义民中学应聘书规定,教师接获聘书3日内于应聘书签名后送达学校即为应聘。查部分义民中学教师修改服务规约内容,且于应聘书签名后送达学校;惟因前开教师删除修改服务规约内容,于聘约内容未确认前,应由学校与教师尽速协商。另教师如未有教师法规定之不续聘情事,学校应予续聘。

私立义民中学系由教育部部国教署权管督导,国教署7月28日函请该校说明,另请该校妥为安排暑辅及开学后相关课务事宜,以维护教师工作权及学生受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