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杀15岁外拍少女郭惠明 港37岁无业男判无期徒刑
轰动香港的无业男性虐杀15岁外拍少女案,陪审团周五(16日)经过约3小时审议后,一致裁定被告刘璋辉罪名成立,法官薛伟成依法例判处他无期徒刑。
2014年12月8日,当时15岁的少女:「小B」郭惠明跟中年无业的刘璋辉相约 到他位于旺角的家里「外拍」。 当时被告因不满少女没换上圣诞服饰,突然发狂用蕃茄酱瓶子狂敲她的头, 再用胶带封住她脸及头,用尼龙绳勒颈和把她手脚捆绑,然后向她肛门狂灌鹿茸大补酒。
待少女再无反应后,被告把少女尸体藏于行李箱内,带到一家旅馆,并性侵尸体。翌日弃尸在旺角垃圾站。 37岁被告刘璋辉曾在汇丰银行任保全7年,案发时无业,与前妻及前岳母同住。
法官薛伟成判刑时指出,被告声称案发时有幻觉,又听到有声音叫他要「血祭」、以及砍尸体,但被告在案发后的录影侦讯中并未向警方提及,也没有向小榄的精神科专家提过。所以不接受他的辩词。 从他引诱死者到住所,被告一直表现镇定,可见被告是有计划及案发时头脑清楚。
法官同时痛斥被告毫无人性,在少女生前死后都肆意凌辱,认为被告对社会来说极危险,绝对是每个家长都不想其子女在社群网站会遇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