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杀竹东少女焚尸!首恶双手合十逃死变无期 竟提再审想搏轻判
▲竹东少女奸杀命案首恶林春雄逃过死刑后,双手合十,现在竟又声请再审。(图/记者吴铭峰摄)
新竹县竹东男子「冥王」林春雄等5人,将就读国二的邱姓少女带到公园殴打凌虐,并轮流性侵,林男还呛「两条路!打死或强奸!」最后将少女弃置等死,事后还焚毁尸体。林男在更三审时获判无期徒刑,他当时还向记者双手合十,全案日前定谳。但林男逃死后还不满足,竟声请再审,打算获得更轻刑度。
本案发生于于2015年5月间,当时就读国二、轻度智能障碍的邱姓少女,疑似在网咖与女子黄晓云发生口角,黄晓云找了男友林春雄及一群朋友将少女押走。一伙人将少女押到附近的公园,对少女拳打脚踢,还呛说「给你两条路走,一条是打死你,另一条是让我们强奸你!」最后林男与另2名同伙,对少女轮流性侵。少女遭凌虐后倒地不起,一伙人将她弃置原地等死,转到KTV欢唱。有2名同伙回来查看,将已经死亡的少女弃置在草丛内,之后林男再返回,将少女焚尸。案发后检方对5人起诉,并全都求处死刑。
一审法院审理全数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二审改将林春雄与另名同伙处无期徒刑,其余3人分别判刑28年到20年。更一审则重判林春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另外3同伙改判无期徒刑,黄女仍判20年。更二审也加重,判林春雄死刑,其余4人全数无期徒刑。
但全案到了去年底更三审,又改认定5人有教化可能、或不排除有教化可能,全数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当时林春雄还押时,记者询问他「躲过死刑有什么说法吗?」、「是不是点头向法官说谢谢?」他双手合十,不发一言。全案于今年4月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林春雄确定逃过死刑。
但逃过死刑后的林男仍不满足,他在判刑定谳不到半年内,就声请再审。高院21日开庭审理,林男以前审法官未能仔细审酌证人供词,调查证据不够完备,要求再审,企图获取更低刑度。但检方则当庭指责,认为林男所指乃枝微末节,并非法律上足以开启再审程序的「新证据」,请求法院驳回再审声请。全案待合议庭评议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