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繕環境不等於賄選!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二度判無罪
新北市议员蔡淑君协助选区内「台北新都社区」社区铺设北哨口地坪、修剪「阳光社区美满家园」社区周边3处公园树木,遭控涉嫌贿选。新北地院认为竞选期间不是不问场合,凡有捐助及出现支持特定候选人言论就一律算投票行贿,蔡淑君的捐助行为不足以动摇社区住户投票意向,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检方上诉。
因一、二审皆无罪,依照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蔡淑君几可望无罪确定。
检方起诉指蔡淑君于2022年8月15日起至8月31日期间,免费为林口区国宅「台北新都社区」铺设北哨口地坪,并配合该哨口地坪铺设启用仪式时间,前往社区接受感谢状、与社区主任委员合照,还在社区内电梯张贴相关照片,由里长在公布栏张贴她赞助的公告。检方认为这行为是为了增加选民支持度,影响该社区7百多户,约2千余人投票意愿,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蔡淑君主张社区哨口地坪属于开放空间,供不特定人使用,是公益性质的设施,与贿选无对价性;公园则分别登记为内政部营建署及新北市所有,都不属于阳光社区美满家园自行出资维护的植栽,且修剪公园树木是为了交通与公共卫生,与阳光社区美满家园的住户无关,她没有贿选。
新北地院衡酌社会常情及经验法则,认为议员对于社区有捐助,并由社区表达感谢之意,与社会一般生活经验无违,修缮哨口地坪费用虽高,但社区住户外往来行人会使用该区域,对于社区居民而言,难感受此举对社区有何特别的待遇,不足以影响或动摇住户投票意向,判蔡淑君无罪。
检方上诉,但高院刑事庭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今维持原判。
新北市议员蔡淑君遭诉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对于该选举区内之团体,假借捐助名义,行求不正利益,使其团体之构成员,为投票权一定之行使」罪,新北地院判无罪,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检方上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