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条例生效,香港区议会12人丧失资格

香港文汇网5月21日消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20日)根据基本法第48条第3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条例》今日(21日)刊宪公布,正式生效。条例规定,香港区议员就任也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特区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12个选区议席出现空缺。

其中南区区议会田湾选区议员袁嘉蔚,以及荃湾区议会海滨选区议员岑敖晖,于已中止的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被选举主任裁定不符合《立法会条例》有关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声明要求,因此提名无效,丧失议员的资格,席位今日起悬空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早前裁定观塘区议会翠屏选区议员洪骏轩并非妥为选出,他曾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及后提出撤回上诉许可申请的申请获批准,其议席本月4日起悬空。

另外有9名议员请辞,他们的议席已经悬空,包括元朗区议会天恒选区王百羽、嘉湖北选区伍健伟、东区区议会渔湾选区徐子见、丹拿选区郑达鸿、西贡区议会欣英选区钟锦麟大埔区议会新富选区胡耀昌广福及宝湖选区连桷璋、大埔墟选区林名溢葵青区议会石荫选区尹兆坚

香港完善公职人员宣誓安排条例正式刊宪生效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条例)5月21日在香港正式刊宪生效。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条例对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治港原则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条例旨在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6年11月7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以及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中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规定,落实香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

条例清晰订明了“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提述的涵意,引入区议员须作出宣誓的规定,明确宣誓要求,划一监誓人的安排,完善处理违反誓言的情况的机制,以及就相关情况在公共选举中加入参选限制。

香港特区政府强调,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会按条例的规定,落实相关的宣誓安排,包括有关区议员宣誓的事宜。“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是公职人员的基本义务和责任,条例进一步确保有关公职人员明确理解他们的宪制责任,并保障只有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此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相关公职。

去年12月16日,香港特区政治委任官员宣誓(图自: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延伸阅读

香港公务员签爱国声明 反对派现"辞职潮" 没签的咋办?

斩断美英等西方国家作乱香港的黑手,令其彻底丧失了干涉香港事务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后,国内的聚焦点再次回到对香港本土的正本清源上来。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从中央层面修改和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拨乱反正,确保了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至此,一众乱港分子后路被断,再无藏身立足之所。

近日,香港更是加快脚步对反对派议员进行“清场”。

5月12日,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条例草案》,规定了公职人员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具体准则。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公职人员宣誓名单中增加了区议员。

要知道,在2019年的香港“修例风波”中,被反对派区议员控制的香港多数区议会成为乱港“黑暴”的重灾区。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条例草案》明确划出9条红线:包括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拒绝承认中国对香港特区拥有并行使主权;拒绝承认香港特区作为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宪制地位;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寻求外国政府或组织干预特区事务及公开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或区旗区徽,侮辱或贬损国歌或国家主权的任何其他象征和标志等。

香港17万名公务员已经签署了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声明,爱国者治港是大前提,肃清公务员队伍中的余毒,有了好的政治生态才能保证爱国者治港。

但也有129名公务员没有签署声明,这一批公务员基本上是没有足够信心认为自己能担当此职位的,所以要按照规矩离开公务员队伍。而签署了声明的公务员也不是绝对安全,要是往后有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要求,也必须按照规矩离开公务员队伍。

与签署声明的17万名公务员的庞大队伍相比较,这129人还真是沧海一粟。

有人已经开始“走为上策”了。公职人员宣誓条例通过前,就出现了“揽炒派”区议员的“离职潮”。这些“揽炒派”被视为香港社会的公害,迫于形势辞职不令人意外,仅5月11日一天就有至少5名反对派区议员辞职,近半年内有至少29名区议员离职。

如今条例已通过,会加速让更多的反对派议员剥离出来。香港公务员队伍会更加风清气正。

香港还将很快与深圳等地签署合作协议,让两地公务员互换“挂职”。如此一来,更有利于香港公务员认识国情,增加对国家民族的向心力,爱港爱国,与内地深度融合还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

在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中,“黑暴”分子还曾大量“起底”警察,侵犯个人隐私,许多警察家属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谩骂甚至殴打。虽然深受其害,但彼时香港的打击手段非常有限,私隐专员不能进行刑事调查和提出检控,除了口头谴责外,对“起底”案只能转给警方调查。

如今,香港特区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将“起底”事件刑事化。据悉,

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2年。香港市民那种夜里睡不着,上街都要万分小心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

树倒猢狲散,从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到如今纯净公务员队伍,反对派已没有可以施展的舞台。黎智英等多个乱港头目入狱,多个“港独”团体解散,截至今年3月,警方共拘捕涉及“修例风波”相关案件者共10250人,同时有超过100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

接下来,司法改革是必然。司法领域可谓是英国埋在香港的又一枚雷,有了爱国者治港的原则,那些黄头发蓝眼睛头戴羊毛卷的外籍法官总有一天要被赶出香港。

如何看待未签署“爱国声明”的129名公务员?林郑月娥回应

5月10日晚,央视新闻《白·问》,白岩松连线专访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关于香港,听听她怎么说。

白岩松:香港17万名公务员已经签署了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声明,但也有129名公务员没有签署,他们将受到怎样的处理?而如果签署了声明,未来却又做出与此不符的行为,又会怎么办?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首先,要求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签署这样的声明并不是什么新的要求,因为所有的特区政府的公务员按照《基本法》第99条都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都要尽忠职守,所以要求他们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解释体现了《基本法》的要求。对于没有签署声明的129个公务员,我们大概已经完成了相关个案的审理,我们对这一批少数的公务员基本上是没有足够信心认为他们能担当特区公务员的,所以他们要按照我们的规矩离开。而如果签署了声明,要是往后他们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要求,也是必须要按照我们的规矩离开特区政府公务员队伍。

下任特首选举前,香港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林郑月娥回应

白岩松:针对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全国人大已经做完了该做的,接下来也公布了在香港的时间表,比如12月19号立法会的选举,明年的3月27(日)是下一任特首的选举,在此之前,您觉得对香港来说,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林郑月娥:当然最重大的任务就是当我们香港的立法会通过了修订本地的法律,我们特区政府就要安排三场选举。

一是要筹办一个公平公正的选举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做。像9月19号,我们就进入选举委员会1500人分组的选举,还是要重新(进行)一些选民的登记,他们要提名,还有一些选举的活动,投票选出1500个委员。往后当然是立法会的选举,因为立法会也增加了从现在的70个议员到90个议员,以便从以前的两个板块(到)现在有三个板块,就是有选举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另外的40名议员。这还是有新的做法要不断去解释,让参选的人也完全能掌握选举应该有什么规矩。到明年3月当然是行政长官的选举。整个时间表是排得非常紧密的,所以我们是争取每一个阶段都能把事情按序办好。

现在第一个目标应该是可以达到了,就是在5月底之前,也是这个月(底)之前,把本地的法律通过,现在我们已经是定了在5月26号,香港的立法会就会审议通过有关的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