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长期坐特殊座 学校国赔6万
北市某高中国中部学生,因罹患重大伤病、上下课时间不准时,被班导师长期安排在黑板前面的「特殊座位」,家长屡次反应希望更换未果,10个多月来,该生饱受同学霸凌,又因视线偏斜影响受教权,提国家赔偿诉讼,士林地院判决,校方须赔偿6万元。
提告求偿家长认为,儿子就读国中部八年级,2015年起,被安排在紧邻台阶独立桌椅,一旁就是讲台、黑板,其他学生却每个月调整座位,造成儿子被歧视,同学认为他是吵闹、违反秩序的坏学生,终因霸凌致旧疾复发而住院治疗,班导师却置之不理、怠于职务,依国赔法请求50万损害赔偿金。校方则否认,黑板前是「特殊座位」,表示该生有高度近视,其他座位会看不到黑板的字,且班上课程会分组,该生并非每天都准时上课,无法与他人共同学习,才没有更换座位。
士院审理后认为,家长在儿子坐黑板前隔月已替儿子换新眼镜,该生座位紧邻讲台,与其他同学有段距离,老师写黑板时,另一侧距离过远,该生视线会受教师身体阻挡,造成抄写困难,时间长达10个月。其他同学每次段考后都更换座位,唯独该生没有,其他同学必会投以异样眼光,遭到「标签效应」,已严重影响学习。
法官认定,校方教师确实对该生差别待遇,影响身心发展、同侪交际能力,让该生饱受异样眼光的臆测,已侵害该生心理健康权,判决校方应赔偿精神慰抚金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