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互不承认国籍 无双重问题
陆配因双重国籍问题,再掀是否能任公职争议。图为陆配争取比照外配,缩短身分证取得年限。(本报资料照片)
赖政府要求陆配李贞秀若任民众党立委须拿出放弃原国籍证明,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说,「中华民国法律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以并没有双重国籍的问题」。铭传大学副教授杨颖超则分析,民进党引用《国籍法》,可能是为实践「新两国论」铺路。
廖元豪说,陆配若已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就是「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的中华民国国民」,没双重国籍问题,因两岸都采「一个中国」原则,一旦是「中华民国国民」,就不可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
廖元豪提到,陆配拿中华民国身分证时,须放弃大陆地区「户籍」,日后进大陆地区要持台胞证,既已如此,怎么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呢?
杨颖超说,一旦李贞秀走行政诉讼路线,令人担心万一打到宪法法庭,大法官「勇于释宪」的结果;若顺着绿营两国论逻辑,可用李的中华民国护照当证明文件,因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国外、已有外国国籍者,就自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去年11月传民众党拟提名陆配徐春莺入不分区,时任立院民进党团干事长的内政部长刘世芳曾搬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1条,说「徐春莺没有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如今刘世芳却未再提起。
杨颖超分析,若民进党用这条法律「硬干」,恐波及其他陆配,引起更大争议,才改引《国籍法》,为「新两国论」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