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关键报告出炉! 台版TISA端三大牛肉
该帐户投资基金之收益分配,将视收益性质穿透课税,「股利所得」依所得税法第15条规定,可以享受股利收入的8.5%计算可抵减税额,并以8万元为上限,或采28%税率分开计税,另符合所得税法第14条之1规定的特定金融商品,可按10%税率分离课税,稽征机关均会自动协助计算。
过去投信投顾公会提出的TISA一直想向财部争取税负优惠,但都被财政部挡下,主要就是财政部认为,很多金融商品本就有许多税负优惠,若再放行,将有重复优惠之虞。
从报告中显示,此次新版的TISA方向大转,不再争取新的税负优惠,而是由财政部汇整各种既有金融商品的租税优惠,像是有些标的本就有10%分离课税,有些高股息ETF股利优惠,加上资产管理业者设计成本较低的基金、投资商品,三大诱因,让民众更愿意透过TISA规划自己的财务需求。
未来将采公私协力推动此TISA制度,由金管会协调集保公司协助民众进行专户建立与管理,在一定额度内,由参与计划之资产管理业者让利,设计发行经理费率及手续费率优惠之方案,吸引国人开立TISA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