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停徵娛樂稅?6都評估

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娱乐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授权地方可停征演唱会、电影等艺文项目娱乐税,影城业者乐观看待,6都则对停征语带保留。台北市年征约3亿元娱乐税,市长蒋万安昨表示,娱乐税属地方重要税收,市府会跟立法院反映,盼有更多理性讨论。

地方娱乐税以新北市年征约3.55亿元最多,新北市税捐处表示,娱乐税法修正草案规范地方政府停征娱乐税课税项目须经议会同意,相关影响仍待评估;高尔夫球娱乐税并不在修正范围,仍依现行税率征收。

高雄近年发展演唱会经济,市府今年曾提案将演唱会门票税率减半,但被议会否决,未来是否重新提案停征,市府未提出时间表。财政局长陈勇胜表示,只要对艺文活动有帮助,会在立院修法通过后适时研议。

桃园市娱乐税岁入目标2.5亿元,占总预算比率虽不高,仍属地方重要收入,桃园市地税局表示目前不会调降或停征娱乐税。台中市地税局则说,台中娱乐税每年约2亿元,中央授权地方可停征项目每年约占2千万元,将评估其他5都作法再决定。

台南市娱乐税年收约700万元,市长黄伟哲认为停征对台南市损失不大,但停征作法一去不回头,要能创造大于700万元的外部效益,损失的700万元税收才值得,不然取消后效果不显著,又再加征,一定会被骂臭头。

对于停征,影城业者乐观其成,威秀影城公关资深经理李光爵说,娱乐税修正草案是政府美意,就看地方政府与业者如何共荣共赢。希望娱乐税减免,能帮助因疫情期间深受重创的影视业者;但也有业者认为停征或减征,未必会降低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