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上路2周 全台查获295件违规 虾皮、露天占大宗
烟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全面取缔电子烟及未经审查通过的加热烟,截至4月5日共查获295件疑似违法案件、2709件次商品。图为使用加热烟示意画面。(王家瑜摄)
烟害防制法新法自3月22日上路,全面取缔电子烟及未经审查通过的加热烟。国民健康署今公布最新统计,截至4月5日共查获295件疑似违法案件、2709件次商品,其中以电子烟占多数。另国健署也公布目前查获件数最多的网路平台,第一名是虾皮购物,其次是露天拍卖,呼吁业者或卖家勿心存侥幸,如查获贩卖、展示或广告行为,最高可开罚200万元。
烟害防制法上路2周,国健署与各地方政府卫生局合作针对违法产品及违法行为依法查缉,重点对象包含实体店面、夜市流动摊贩、送货到府或到府推销、校园周边兜售、网路平台及网路社团等,针对其营业或贩售行为(如贩售、展示违法产品)、广告宣传方式(如实体店家所悬挂的招牌、网路平台之销售网页资讯等)加强查处。
国健署统计,截至112年4月5日为止,合计查获2709件次商品(包括实体店211家次),其中电子烟2386件次,加热烟323件次;所涉网路平台查获件数,依序为「虾皮购物」683件、「露天拍卖」434件、「Instagram」398件、「Facebook」369件、「PChome」250件、「Youtube」229件 、「Dcard」117件、「7-11卖货便」78件、「全家好开店」77件、自架网站71件、「旋转拍卖」2件、「MOMO」1件等,仍有业者持续在网路上贩售或未将旧有广告移除,都涉及违法。
另外,截至112年4月5日统计各县市卫生局回报稽查情形,疑似违反烟害防制法相关规定共计295件;包括贩卖电子烟149件、广告电子烟82件、展示电子烟40件、广告加热烟14件、贩卖加热烟10件。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刘家秀说明,目前查获295件疑似违法案件,正进入行政调查程序中,裁罚金额尚未出炉;国健署已请网路电商平台业者建立严谨的管理与审查机制,避免所属会员提供虚伪不实的个资,并自主查核发现违规商品立即下架,以免触法受罚。
烟害防制法新法全面禁止电子烟及未经审查通过的加热烟,并加重罚责,贩售或展示可开罚20万到100万元,供应者可罚1万到25万元,广告者可开罚40万到200万元;如制造或输入业者有广告行为,罚责更加重至1000万至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