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工会前会长康凯爆打员工…还呛「找人弄你」 判2月+拘役50天

▲中华演艺总工会前理事长康凯暴打员工遭判刑。(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中华演艺总工会前理事长康凯(本名陈桓浩)在进行业务交接时,和工会L姓职员爆发冲突,康凯挥拳、脚踢,把对方打到撞墙,事后还恐吓该名员工「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简单」,被对方告上法院。对此,康凯认为「他年轻人,我打他他不会打我?讲不通嘛,所以我觉得他是受人指使」,全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康凯被依伤害罪处2月徒刑、依恐吓罪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了解,康凯(本名陈桓浩)于去年9月15日下午,在中华演艺总工会进行业务交接,离开时带走有证书字样的物品,被L姓员工阻止,陈桓浩竟基于伤害之犯意,出手掐住对方脖子,再以挥拳、脚踢、推其撞墙等方式攻击对方,L姓员工致受有头部钝伤、颈部挫伤、下背和骨盆及右侧大腿挫伤等伤害。

康凯对L姓员工挥拳,打到撞墙不说,事后两人以Line通话时,康凯还对L员工恫吓:「你还要干下去的,我找人弄你很简单,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简单」,使L姓员工心生恐惧,报警后由中山分局侦办,而康凯对于员工的暴行也都被大楼监视器录下。

对此,康凯则表示:「我算是他老板,怎么会打他,我只有掐他脖子,我有毛病吗?他阻挡我进电梯,不让我走,他在办公室不拦我,我拿走自己的东西错在哪里,我当然是说气话,意思是可以弄掉他的工作,不是要恐吓他,这件事我已经请律师写答辩状,事实不仅仅是这样嘛?他年轻人,我打他他不会打我?讲不通嘛,所以我觉得他是受人指使,要跟他告到底,后面的人才会出来。」

不过台北地院检视相关证据,判定康凯犯行属实,依伤害罪处2月徒刑、依恐吓罪处拘役50日,都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