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聪财/装疯卖傻就有「免死牌」?
▲杀害「小灯泡」的王景玉(左)与涉北投女童割喉案的龚重安(右),两人经精神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皆获判无期徒刑。(图/记者李毓康摄/合成图)
文/杨聪财
小灯泡案、汤姆熊案、北投国小女童割喉命案,3位凶嫌经精神鉴定后皆未被判死,引发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或许很多人对精神鉴定存疑,甚至有人担心会成为重刑犯的「免死牌」,笔者就以一位精神科专科医师的身分,协助为民众的疑惑解答。
精神可以鉴定?
精神当然可以鉴定!一个人的精神包括:意识、注意力、情绪状态、思考模式思考内容、睡眠状态、知觉状况、认知功能等,借由先进的医学/脑科学仪器搭配精神医疗团队,依照清楚的评估流程,便可掌握受试者在事件前后和当下的精神状态。
在台湾,精神鉴定一般是由法院去函一定层级的医院(区域医院医学中心)申请对个案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完成报告后提供法官作为判决的「参考」(不是依据喔,差很多)。精神鉴定在民事方面,主要进行辅助宣告案的鉴定,此外尚有婚姻诉讼等;而在刑事方面主要是鉴定刑事案件被告犯行当时的精神状态(有无责任能力),不过也可能鉴定诉讼过程中被告之精神状态(有无诉讼能力),以及鉴定被害人之精神状态(此关系着犯罪事实之认定及构成要件)。在妨害性自主罪案例方面,可提供法官于裁判前「鉴定有无接受性侵害治疗之必要」的参考。
精神鉴定的执行,是由精神医疗团队人员,包括医师、心理师、社工师、护理师、职能治疗师五大专业分工合作,进行生理、心理、社会/环境多面向评估,对于个案可以采取住院或非住院方式鉴定。鉴定的过程和项目,在生理方面包括血液、尿液等检体、脑波、电脑断层、核磁共振等;而在心理方面则会进行专业的临床心理衡鉴,包括性格、意识、注意力、情绪状态、思考模式、思考内容、睡眠状态、知觉状况、认知功能等,也会将「是否伪装诈病」列入评估考量,并与被告犯的亲友、老师、同学、同事、主管等接触,以利搜集评估资讯。
装病就能避责?
很多人都知道,不想当兵的人会利用装病来躲兵役,遑论有刑责在身的人更有可能装疯卖傻,但有专业证照的精神医疗团队绝非省油的灯。我也有屡次让个案经详细且精密的精神鉴定后,心服口服接受报告结果的案例。
但我想,大家更想知道杀人前看精神科是否就有「免死牌」。事实上这样的观念似是而非。或许大家有此联想,是因为接连几件备受瞩目的凶杀案判决结果皆非死刑,但说穿了,就是结果不符合普罗大众「一命抵一命」的期待。
▲精神医疗人员透过仪器、临床心理衡鉴等,即能判断是否「伪装诈病」。(图/视觉中国CFP/示意图)
不讳言,许多做坏事的人都会推说自己有精神疾病,想透过精神鉴定获取「精神丧失」、「精神耗弱」好减轻判决,而法官也常引用「经精神鉴定个案患有精神疾病」,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俗称两公约)作为判决的依据,因而有所谓「白袍审判」的说法。但其实曾有钻研司法精神医学的医师,做过诸多进行精神鉴定的法律案件,鉴定结果和法官判决结果的一致性才30%,换言之,法官是将精神鉴定报告作为参考,判决结果可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其实,精神疾病有治愈的可能,像是忧郁症如果配合精神医疗团队的治疗,加上亲友的倾听与陪伴,自己又能掌握「能睡、能吃、能(运)动、能笑」的原则完疗程(至少6个月),约有80%复原的机会。另外,许多精神异常,如思觉失调症等情感性精神疾病,都与脑部神经传导物质(俗称内分泌)有关,所以在治疗上,个案和家属需要有「长期抗战」的心理准备,与精神医疗团队一起合作,绝对可以获得良好的改善,也不会让憾事一再发生!
● 杨聪财,人称「洋葱医师」,杨聪才身心诊所院长、理性的狮子座,就像《汤姆历险记》中的汤姆随时充满活泼能量,对事情总能有条理、有逻辑性的分析处理。本文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文章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