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山域事故 6年僅罰131件

山难救援路迢迢 制表/王思慧、熊迺群

国内登山乱象多,台中、南投、花莲、苗栗、屏东和高雄等六县市都有祭出自治条例,对未依规定登山者祭出罚款或救援费用。每年山域事故约近四百件,但二○一七年迄今六年,违反登山规定裁罚仅一三一件,总计二百八十余万,其中还包括南投开罚的一案,就达二三一万一六九六元,实际重罚仍偏少。

南投的案例是二○一八年九月彰化县叶姓山友独攀中央山脉南三段,十二日他传讯告诉妻子自己跌倒受伤,出动大批人力和空勤直升机,最后仅有腰痛和小挫伤,搜救队员质疑他完成南三段登顶后,为了节省下山时间,谎报受伤将空勤直升机当小黄,却浪费搜救和社会资源。

花莲县消防局二○一七年颁订自治条例,隔年十月,有二男一女共三名登山客未申请,也没有领队、未投保登山综合保险,就入山攀登马博拉斯横断路线,途中因溪水暴涨无法过溪受困,被直升机救下山,三人不只被依照国家公园法开罚每人三千元,也被花莲县消防局裁罚每人六万元,成为全国首例。

救难人员说,行政院宣示山林开放,解除入山管制,林道全面开放、管车不管人,国家公园取消登山能力或经验证明审查,让自治条例难以发挥效果。

花莲县消防局统计,每人每天山域搜救伙食费是四百元,就以能高安东军路线来看,全程时长约为七天,至少会采买七天粮食入山,一支五人队伍伙食采买费用约为一万四千元,每辆车油钱费用约一千元,再加上装备购置等,每一梯次队伍出动,大约花费二万元。

消防局秘书李龙圣表示,但最重要的是消防人力有限,平时还有防灾教育、打火、救灾等繁重工作,山域事故救援难免排挤其他勤务,且每次上到高山,弟兄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和时间赛跑救人,真的非常辛苦。

他表示,消防是为民服务的公家单位,订定花莲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并不是为了罚钱,或者将罚金用来补足救人耗损的救援资源,还是希望山友自己也能负起责任,入山前做好各项准备,降低登山时的风险,共同保护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