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蕙如养网军辱公务员判5月定谳 是否翻案成功!宪法法庭今宣判

杨蕙如在「关西机场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办事处及公务员,被依刑法140条之侮辱公务员执行职务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杨蕙如2018年指挥网军,在「关西机场事件」,侮辱外交部大阪办事处及公务员,她被依《刑法》140条的「侮辱公务员执行职务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确定。她不服提释宪,宪法法庭并案审理后,今天(24日)下午3点宣判。

本案除了杨蕙如外,共有4件人民声请、5件法官声请,宪法法庭并案审理,并在2023年12月26日言词辩论。声请人方面主张,言论不论内容好坏、有无水准,都受宪法言论自由之保障,而相关规定可能涉及政治性言论,对于言论之限制应依严格审查标准加以检视。

声请人主张,刑法第309条已经保障一般人民的名誉,公务员不会因为其身分而享有特别重要的保护,该规定如果是为了确保公权力运作顺利,当人民对公务员仅发出言语侮辱或肢体动作,实难想像即会妨碍公权力的顺利行使。

关系机关法务部认为,言论自由不应无限上纲,公务执行的严正性涉及公共利益,倘以受辱公务员可以另外提起公然侮辱罪之刑事告诉或请求民事损害赔偿,迳认该规定没有存在必要,显然忽略本罪保护国家法益之本质,且使公务员必须自行负担诉讼成本,难谓允当。